
通常而言,“第5年末赎回”被视为一种“准到期安排”。在这一时间节点,保险公司通常会选择赎回旧债,并以更低的成本发行新债以进行置换,从而优化其财务结构。国华人寿选择放弃行权,这一决定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但这种情况并非个例。
2025年12月17日,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人寿”)即将支付3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的利息。
该资本补充债券发行于2020年,到2025年12月17日正好满5年,国华人寿拥有赎回的权利,然而却选择了放弃。通常而言,“第5年末赎回”被视为一种“准到期安排”。在这一时间点,保险公司通常会选择赎回旧债,并以更低的成本发行新债进行置换,以优化财务结构。
国华人寿的决策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这种情况并非个例。浙商证券研报显示,截至2025年10月初,保险次级债市场已出现12只不赎回债券,这些债券的发行主体普遍具有净资产体量偏小、经营承压、偿付能力接近监管红线等特征。
发行债券是金融机构补充资本金的常用手段。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永续债可以纳入核心二级资本,而资本补充债券可以纳入附属一级资本,这分别可以提升核心偿付率和综合偿付率。由于保险公司发行永续债在2022年才开闸且对核心资本有限制,中小险企多选择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形式来补充资本金。一般而言,保险公司的发债期限多为10年期,并在第5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
根据国华人寿的最新公告,该公司决定放弃行使“20国华人寿01”赎回选择权,未赎回部分债券的利率将上升至6.5%。
经济观察报记者发现,2020年至2021年,保险行业发行债券的票面利率多在3.6%至5.5%之间。到了2023年,票面利率下降至3%至4%之间。而到了2024年和2025年,则大多降至3%以下。
对此,国华人寿对经济观察报表示,根据发行条款,公司在第5年末拥有赎回选择权,而非强制性赎回义务。目前,公司经营及偿付能力状况良好,且处于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业务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阶段。公司基于稳健经营与长远发展的考虑,决定暂时不行使赎回权。
保险公司的资本补充债券赎回是有条件进行的。根据“20国华人寿01”的条款说明,在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的情况下,经报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后,公司可以选择部分赎回本期债券。
然而,国华人寿当前的偿付能力状况如何,市场目前尚不清楚。
记者发现,国华人寿的偿付能力报告披露停留在2024年10月30日。此外,国华人寿的母公司天茂股份也因无法披露2024年年报以及2025年季度报告被长期停牌,并于今年9月25日在深交所退市。
根据国华人寿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2024年前三季度,国华人寿的核心偿付能力溢额为-43.29亿元。公司核心二级资本数据缺失,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84.78%,已逼近监管红线。在多重压力下,国华人寿在2024年前三季度亏损7.05亿元,而在2023年则亏损超过10亿元。
实际上,国华人寿分别在2020年和2021年发行了两只资本补充债券。然而,信用机构对其的评级却停留在了2022年。这一年也是国华人寿退保金高企、利润出现下滑的一年。
成立于2007年11月的国华人寿注册资本为48.46亿元。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末,公司总资产规模达2752.6亿元。国华人寿的第一大股东为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益谦。在万能险快速发展的阶段,国华人寿保费增长迅速,更是一度在资本市场上频繁举牌。
随着偿二代二期全面实施以来,保险行业面临更严格的资本约束。一方面,保险行业的核心偿付能力和综合偿付能力都面临不同程度的下降;另一方面,过去几年销售的高预定利率保险产品使得险企面临着巨大的利差损压力。而新业务结构调整又需要时间,这使得不少险企的生存状况更加艰难。
事实上,面临债券利率“跳升”压力而未选择赎回的保险公司并非只有国华人寿一家。
浙商证券研报显示,截至2025年10月初,保险次级债市场已出现187亿元规模的不赎回债券事件。这些债券来自8家不同的保险机构。
例如,在2024年珠江人寿曾发布公告称放弃行使公司三只债券的赎回权利。这些债券分别发行于2019年3月、6月和9月,合计规模达31.5亿元。这些债券的期限为5+5年结构的前5年利率为6.25%,不赎回后利率将跳升至7.25%。
除了珠江人寿外百年人寿、幸福人寿、长安责任险、天安财险、天安人寿、信泰人寿和华夏人寿也做出了同样的选择。其中天安财险、天安人寿和华夏人寿三家已经完成风险处置其余几家也没有披露偿付能力报告。
浙商证券总结称保险次级债不赎回事件主要集中在净资产体量小、经营承压、偿付能力偏弱的保险公司身上。
此前经济观察报记者发现自2025年以来已有19家保险公司发行了累计规模为741亿元的资本补充债较于前几年有所减少。
早在今年9月30日天安财险发布公告称公司无法确保在偿付本期债券本息后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且有能力清偿其他负债的本金和利息因此无法向“15天安财险”的持有人还本付息这成为我国保险业首例债券违约事件此前天安财险于今年7月被监管部门实施接管并于今年6月被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位债券从业人士表示近两年保险公司发债规模处于高位但其主体信用存在分化市场方面对于民营背景股东背景弱缺乏实控人的弱资质保险公司以及在股权结构公司治理资本管理等方面表现薄弱的保险公司较为谨慎。
目前还有包括中汇人寿、大家人寿等在内的14家保险公司没有披露偿付能力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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