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双十一”,苹果却按下了暂停键。
多家媒体证实,苹果中国区向线下授权经销商发布了“禁令”:禁止与任何电商平台合作,严禁在电商、社交、直播等线上平台展示、推广或销售苹果产品,连 “小时达”“一件达” 等即时零售服务也被纳入禁令。
尽管这份通知并未公开发布,但小红书上已有经销商发帖称“有门店被厂家直接取消授权”,多地渠道商也向媒体确认了这一消息。深圳一位经销商负责人直言,这个规定早就存在,只是这次“苹果要求特别严”。 这个时点十分微妙:一边是即将到来的“双十一”,一边是苹果在中国市场的销售下滑。据苹果最新财报,大中华区营收为144.93亿美元,同比下降3.6%,成为全球唯一下滑的市场。 当所有品牌都在打折促销、冲销量时,苹果却选择让经销商“断网”。这看似展现了苹果对渠道的掌控力,实则暴露出苹果在中国市场的攻守易势——在中国市场的高端溢价神话,正在全面瓦解。 过去十年,中国的苹果经销商曾风光无两。 每逢新机发布,黄牛加价、门店断货、消费者彻夜排队的场景几乎成了秋天的固定仪式。那是苹果的黄金时代:价格坚挺、品牌无敌,经销商轻松赚取“苹果溢价”。 如今,这种“管控”已不是为了防止哄抬价格,而是为了防止“打价格战”。新机首发破发、黄牛退场、渠道促销成为常态。今年的iPhone 17系列甚至在预售期就已优惠500元,如果不是这次封杀令,双十一大概率会再度出现千元价差。 更糟的是,苹果在高端市场的优势正被快速蚕食。根据Omdia和IDC数据,2025年第三季度,vivo以约18%的市场份额重夺中国智能手机销量榜首,苹果则已被华为反超,跌至第三位。若将前三季度数据合并计算,苹果出货量仅约3020万台,排名甚至降至第五。 这意味着,曾经让苹果傲视群雄的“溢价神话”已经崩塌。为了加快周转、回笼资金,许多经销商不得不依赖电商平台进行低价促销。 于是,苹果再次出手,“堵”成了唯一的选择。它真正担心的,是低价进一步拉低品牌溢价,揭穿“产品撑不起高价”的现实。 换句话说,如今的苹果,不是在进攻,而是在守阵地。可这种“守”,大概率是徒劳的。苹果真正的问题,从来不在于“经销商卖得太便宜”,而在于“产品本身缺乏吸引力”。 以最新推出的“战略级新机型”——iPhone Air为例,本想凭借“形态创新”打开中端市场,但创新点单薄、功能阉割明显:电池容量仅约2900mAh,依旧采用单摄方案,续航与影像体验都未能满足用户基本预期。据全球供应链消息,苹果已将该机型的生产计划下调约100万台,市场需求明显低于预期。 消费者不再为“苹果标”买单,这才是暴利时代落幕的真正原因。堵渠道、控价格,只是遮羞布,挡不住市场用脚投票的趋势。 苹果的渠道体系向来复杂。它分为三类:直营(Apple Store和官网)、授权经销(APR、AAR)、以及分销零售(各类授权门店和第三方零售商)。这次禁令,让不同渠道的命运泾渭分明。 天猫、京东官方旗舰店,以及接入美团闪购的4000多家官方授权专营店,能正常参与双十一,享受平台流量红利;而大量普通线下授权经销商,却被禁止给拼多多等非授权平台供货——这些经销商往往依赖电商促销来冲销量,如今被彻底“封口”,利润窗口被关上。 一位深圳渠道商向媒体透露:“只有苹果自己能卖,其他都不行。我们现在只能等,没法动。”不客气地说,这是一场“只许官方吃肉,不许渠道喝汤”的不公平游戏。 经销商辛苦铺设线下门店、承担库存和租金,却在关键销售节点被剥夺了获利机会;而苹果官方直营体系则独享电商流量与利润空间。更狠的是“连坐条款”,二级经销商违规,上级代理同城市门店都要被取消授权。 结果是显而易见的:苹果通过自营渠道赚走大部分利润,经销商只能守着线下门店做散客生意,连分一杯双十一红利的资格都没有。对消费者而言,这场封锁则意味着买苹果手机再难找到百亿补贴了。 过去双十一,消费者能在拼多多等平台通过百亿补贴买到经销商供货的苹果手机;但眼下,非授权渠道被禁,官方渠道的iPhone 17系列几乎没优惠。但问题在于,中国消费者早已养成“线上比价、等补贴”的购物习惯。 苹果或许忘了 ,类似的“封锁”,在欧洲已经付出过代价。2023年7月,西班牙反垄断机构(CNMC)对苹果与亚马逊合计罚款1.94亿欧元。原因是二者通过协议排除90%的第三方卖家,只保留苹果指定经销商,被认定为“排除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 如今,苹果在中国的操作与西班牙案如出一辙。从法律角度看,苹果此次“禁令”可能已触及中国的《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 从横向垄断来看,苹果既经营线上官网、线下直营门店又授权经销商销售两者在同一市场中存在直接竞争关系。此时若要求经销商只能在指定渠道销售实质上是在分割销售市场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第十七条关于“禁止分割市场”的规定。 从纵向垄断来看苹果通过合同条款限制经销商不得在特定电商平台销售其真实目的在于维持高价排除竞争这种行为可能触及《反垄断法》第十八条中“固定转售价格限定转售最低价格”的禁止性条款。 更关键的是苹果在高端智能手机领域已具备显著的市场支配地位。凭借iOS生态和品牌锁定效应苹果在中国高端市场的份额长期超过40%。若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要求经销商不得在电商销售限制交易对象这种行为很可能被认定为《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所禁止的“限定交易”。 与此同时《反不正当竞争法》强调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平自愿的交易原则。苹果以“维护渠道秩序”为由全面禁止经销商参与电商活动实质上是在人为剥夺他人竞争机会扭曲正常市场秩序。
苹果手机暴利时代终结
“只许官方吃肉,不许渠道喝汤”
游走在法律边缘
本文由主机测评网于2026-05-09发表在主机测评网_免费VPS_免费云服务器_免费独立服务器,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本文链接:https://www.vpshk.cn/202605439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