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市场再度对投资机构施以自律处分,整顿市场秩序。
7月14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连续发布五份自律处分公告,对四家投资类机构及一名个人实施“严重警告”或“警告”处罚。
这些机构和个人普遍存在“自融”和“返费”发行行为,同时收取高额服务费,严重扭曲了债券产品发行的公平性。
交易商协会的公告无疑是对行业进行深度“激浊扬清”的重要一步。
根据处分公告,上海良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良牧”)作为产品委托人,通过资产管理产品协助某发行人进行“自融”和“返费”发行,并收取大额服务费。该行为违背了发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扰乱了市场发行秩序。
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上海良牧给予严重警告。
另外,北京恒瑞惠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瑞惠达”)也因与某发行人签署协议,通过关联方认购资产管理产品,协助其“返费”发行并收取高额服务费。此行为同样违背了发行原则,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恒瑞惠达予以严重警告。
此外,还有两家机构及一名个人受到“警告”处分。
公告显示,蒙森(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蒙森”)作为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通过嵌套信托产品的方式协助某发行人进行“返费”发行并收取高额服务费。该行为同样违反了发行原则,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上海蒙森予以警告。
深圳前海玖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玖瀛”)作为资产管理产品委托人,违规为相关方代持债务融资工具,影响市场交易秩序。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前海玖瀛予以警告。
某私募基金管理人员赵戬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人员,开展代申购、协助寻找代投代缴机构,客观上协助发行人“自融”发行。并且在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后,安排多家机构开展“代持”交易,影响市场交易秩序。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赵戬予以警告。
总的来说,上述机构或个人因涉及协助发行人进行“自融”或“返费”发行等违规行为而被警告或严重警告。
“自融”是指发行人通过申购或上市后接回等方式购买自己的债券以实现资金自用的行为。通俗地说,就是自己发行债券给自己。
“返费”则是指有的发行人为实现顺利发行,在不改变票面利率的情况下通过“返费”或变相“返费”的形式对投资人进行额外补偿以提高利息回报。
这两个行为常在信评等级不高或票面利率缺乏吸引力的债券(或固收工具)的发行过程中出现以营造“发行顺利”的假象。
实际上这些行为不仅扭曲了市场信号、增加了发行成本还对发行人的现金流造成隐蔽的“压力”。对债券市场平稳运行产生了不利影响。
近年来交易商协会持续加大对债券承销环节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
2024年交易商协会严厉查处了一批横跨一二级市场的违规行为如“自融+代持”、链条较长的“隐蔽性返费”以及以不正当目的投标扰乱发行秩序等。多家企业及其关联主体、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私募基金等被处罚。
2025年6月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承销规范的通知》其中第一条就是要求发行人、承销机构(包括主承销商和承销商)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发行承销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不得事先约定债券发行利率不得以“返费”等手段扭曲市场价格或以代持、互持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此外该通知还要求投资者不得协助发行人进行“自融”不得参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等非市场化发行等违法违规活动。承销机构投资债券的应确保债券发行承销与投资等业务条线相互隔离防范利益冲突和道德风险。
据统计今年以来交易商协会至少对11家机构或个人进行了自律处分。
除本次提及的5个对象外还包括咸阳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咸阳市财政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河北临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白江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及其负责人张崇义等。这显示了有关方面积极查处违规行为净化债券发行市场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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