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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储能新政落地:0.28元/千瓦时补偿标准驱动产业市场化转型

内蒙古储能新政落地:0.28元/千瓦时补偿标准驱动产业市场化转型 内蒙古储能政策  放电补偿标准 投资主体规范 储能产业洗牌 第1张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近日颁布管理通知,明确2026年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的放电补偿费用设定为0.28元/千瓦时,并规定项目竣工后两年内不得更改变更投资主体、每日充电次数上限等细则。该措施旨在抑制市场投机活动,推动储能产业从政策扶持转向市场主导,促进行业有序发展。

内蒙古能源局一纸文件为过热的新型储能投资市场划定清晰界限,标志着储能行业粗放增长时代的终结。

11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规范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确定2026年度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向公用电网放电量的补偿标准为0.28元/千瓦时,自项目实质性投产当月起始计。

通知还硬性要求清单内储能电站日内全容量充电次数不超过1.5次,且项目在建设期及建成后两年内禁止通过代持、隐性股东或交叉持股等方式调整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以出卖股份、资产租赁、分包、转包等形式实质性变更投资主体。

这些规定直接针对近期内蒙古储能项目指标倒卖乱象,为过热市场注入一剂“清醒剂”。

储能产业回归理性发展

内蒙古储能补偿标准从2025年的0.35元/千瓦时降至2026年的0.28元/千瓦时,降幅达20%,这一调整释放明确信号:储能产业必须摆脱政策依赖,迈向市场驱动。

回顾内蒙古储能产业发展进程,补偿政策曾发挥关键催化作用。2024年,内蒙古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同比激增246%,累计建成装机突破1000万千瓦,成为全国首个新型储能装机超千万千瓦的省份。

高补偿政策在产业初期虽有必要,但也引发问题。部分投资者仅关注政策补贴,忽视储能技术的实际应用价值。0.28元/千瓦时的新标准,既维持政策连续性、给予投资者明确预期,又倒逼企业提升运营效率。

补偿标准调整背后,是内蒙古对储能产业定位的重新审视。储能不应仅是补贴工具,而应成为新型电力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这一转变推动企业从“规模扩张”转向“精细运营”。

储能市场迎来深度洗牌

“项目建设期内和建成后2年内不得改变项目股东持股比例”——该规定精准打击储能项目指标倒卖的投机行为。

此前,在高补偿政策刺激下,内蒙古出现储能项目指标炒作现象。一些投资者获取项目备案后并不实际建设,而是通过多种方式倒卖项目牟利。投机行为扭曲市场秩序,可能导致大量“纸面项目”无法落地。新规意味着只有真正有意愿、有能力运营储能项目的企业才能进入市场。

同时,日内全容量充电次数不超过1.5次的规定,从技术层面遏制投机。这一要求确保储能电站基于系统需求充放电,而非单纯追求次数获取补贴。

这些措施共同构建防护网,推动内蒙古储能市场从“投机驱动”转向价值驱动,引导产业健康发展。

储能行业迈向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储能新政的影响深远,将重塑储能产业的未来方向和发展逻辑。

随着补偿标准下调和监管要求提升,储能企业盈利模式发生根本变化。单一依赖政策补偿的时代结束,多元化收益结构正在形成。在蒙西地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可参与电力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获取收益;充放电电量电价及辅助服务费用按市场价格规则执行;在蒙东地区,独立储能电站实施峰谷、尖峰等分时电价政策。

新政还将加速储能技术创新。补偿标准降低背景下,只有具备更高循环效率、更长寿命、更低成本的储能技术才能盈利。这将推动全行业聚焦技术革新,提升产品竞争力。

从更广视角看,内蒙古储能政策调整为全国储能产业管理提供重要借鉴。作为新能源发展前沿,内蒙古的实践为其他地区提供经验,引领中国储能产业走向成熟。

政策导向转变可能加速技术创新竞争。随着补偿标准下调,只有更高效、长寿命、低成本的储能技术才能立足市场。

内蒙古已提前布局技术创新,科技“突围”工程专项支持“储能与新型电力系统”研发,鄂尔多斯实验室的“百兆瓦时级长时高效高温流态化工业热储能示范装置工艺包”等技术具备工业化示范和推广条件。

内蒙古储能新政出台,标志中国储能产业进入新阶段。从追求装机规模到注重实际价值,从依赖补贴到市场竞争,储能产业正经历深刻变革。